公司注册相关知识
一、一般企业注册流程:
1、查询企业名称(确定公司名称)
2、名称预核准
3、工商初审 刻章备案
4、验资(一般企业不用验资,特殊行业需要验资)
5、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
6、办理银行开户(最重要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办理税务登记证
8、 领取全部执照,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注册公司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申请注册公司的名称(最少取3个名称)
(注: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需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申请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
4.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投资比例
5.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联系电话
三、注册公司公司所办证件清单:
1、营业执照正本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股东章、发票专用章
4、开户许可证
备注:如需前置审批的,外加前置审批许可证
四、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具体明细要求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
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3、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流程涉及申请变更个体工商户登记内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
(2)须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如:变更字号名称,应提交新的已预先登记的字号名称,变更经营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地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方式,涉及到有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应提交有关专项证明;
(3)要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注销;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4、申请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停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的存照证明表);
(2)要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暂存(最长期限六个月);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5、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流程中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歇业登记表);
(2)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
(3)个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营业用章;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五、建筑公司注册流程:建筑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建筑施工工程等。建筑公司注册资本和以后要申请的资质有关,建筑公司注册时或注册完成后任意时间,都可以申请建筑资质。
1、工商核名。2、签署工商材料。3、开户验资。4、工商登记。5、刻章。6、税务登记。
六、贸易公司注册流程:易公司依据所开发票类型,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前者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者只能开普通销售发票。注册贸易公司的条件与注册普通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一样的。
1、贸易公司名称
注册贸易公司,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注册贸易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2、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贸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小规模纳税人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即可,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上海的公司要求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贸易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4、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性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在上海开发区注册贸易公司,我们可免费提供注册地址。
5、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贸易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6、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7、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8、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9、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需报工商局审批并备案。
10、公司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贸易公司注册完成后是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若想开增值税发票,还要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在一年开票额达到80万,须转为一般纳税人。
注册贸易公司,需按公司法律规定的公司注册流程,依次向主管政府部门申请登记。公司注册主要流程为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之前,需了解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多少费用等等详细信息。
以注册XX贸易公司为例,其注册登记详细流程如下:
一、贸易公司名称核准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
二、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登记材料。
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并验资
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外资公司可以省略这项,要待外资公司注册完成后才开外汇帐户并进行验资。
四、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提交书面工商注册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五、刻章
公司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六、银行开户
基本户下有开户许可证。
七、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交财务人员身份信息。
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注册基本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办理以下事宜:
八、开设公司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公司银行基本帐户是公司业务往来转帐及支付现金的帐户,纳税帐户是纳税申报后缴纳税收的专用帐户。
九、办理税种核定
需财务人员前往税务局办理票管员资格,同时办理税种核定。
十、购买发票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中所列业务范围,办理发票购买。
十一、特殊行业审批
若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行业或产品信息,需办理许可证。例如,经营食品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营危险产品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行业许可证的时间一般在公司名称核准之后,办理营业执照之前。
有优惠的可选择在税收最优惠的地区注册。中国的公司流程较为复杂、所需材料较多,可委托随州瑞信投资公司代理注册的所有流程。
七、公司注册后须注意事项 :1、新企业所有证照办好以后,接下来第一步应该税务所专管员处办理企业税种核定和发票申请,如果是普通发票在7个工作日后购买,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要领取税控卡后购买。2、自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一个月内要到税务所专管员处申请税种核定,如半年之内仍未申请核定或已申请核定未购买发票的企业税务部门有权将其列入非正常户,并以行政处罚。3、内资企业自税务登记证办出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必须进行税务申报。4、税务申报无论是否有税收都要申报,无税收就零申报。每月的申报日期为1-15日(国定假日顺延),一般纳税人每月25-30日进行认证,1-5日抄、报税。税务局现鼓励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开纳税专户,可直接进行转帐缴税。
公司变更
【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并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加盖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并加盖企业的印章);
5、《字号查询证明》原件
【变更公司住所】需要提交材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并加盖企业的印章);
5、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6、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经营项目涉及环保或消防审批的,提交环保批文原件或消防批文复印件(核对原件);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需要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5、 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注册资本增加数额和出资方式,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一般企业不用验资,特殊企业需验资);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7、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一般企业不用验资,特殊企业需验资);
6、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一次)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章程备案】需要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内容应明确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二次出资到位备案】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以非货币出资的,提交实物过户证明、工业产权转让登记证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证明;
4、分期缴纳出资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股权转让(变更股东)】需要提交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原股东会决议;
6、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
7、 有限公司确定其他事项的股东变更的事的新股东决议;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开业税务登记
办理条件:
企业及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企业法人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二)分支机构登记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三)外省市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登记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3、其他
(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1、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其它设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5、其他
(五)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4、其他
(六)临时开业登记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义务发生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证明其经营行为发生的有关材料
4、生产、经营地址租赁协议原件及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照户纳税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6、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7、加盖单位公章的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8、承诺书
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或其它设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3、其他税务要求事项
税务注销登记
什么情况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①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③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迁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
(一)纳税人申请办理纳税清算时,首先到所管辖的征收所领取《纳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填写如下内容:计算机代码、企业名称、经济性质、详细地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纳税清算申报情况、申报书附送的有关资料;
(二)交回税务代码章、税务登记正副本、税务机关发放的有关纳税资料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除个体户、定额户之外的纳税人,持征收所签署意见后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备稽查所检查;
(三)纳税人经稽查所稽核检查后,持稽查所签署意见的《纳税清算申请表》到纳税服务厅办理注销;
(四)纳税服务所收到纳税人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并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工商年检注意事项
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年度工商公示;
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工商年检审核内容
每年的工商年检都是各个公司需要认真准备的重要事情,下面列出工商年检中重点审查的内容,帮助公司企业树立正确的年检准备思路。
1.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
2.营业执照期限届满;
3.上年度未参加验照;
4.经营场所查无;
5.未取得专项许可(审批)或许可(审批)失效;
6.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
7.案件未办结;
8.改变其他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年检主要审查内容是什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企业年检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对公司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
(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营业期限是否到期;
(八)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一)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对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企业改变住所、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企业改变经济性质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有无抽逃、转移注册资金行为;
(七)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八)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九)主管部门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企业章程有无修改。
对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营业(经营)场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负责人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五)其他经营单位的隶属机构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